合肥市“五大政策”促就业创业
时间:2014-12-02 15:53 来源:未知 作者:就业办 点击次数:次
合肥市以政策为引导,做好“就业创业”文章,深入实施就业提升和创业富民工程。
一是出台创业扶持政策。
降低创业准入门槛,允许毕业2年内大学生“零首付”注册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各类创业者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人自行提供担保到邮政储蓄银行、徽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采取“你贷款、我贴息”的办法,市财政给予贴息;允许非正规就业组织3年内免于办理工商登记,允许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合肥创业的,免收劳动人事代理等费用,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大力推进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创业模拟、创业实训等“五位一体”阶梯式创业培训模式;对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创业实体,3年内给予房租减半补贴,1年内给予水电费减半补贴,3年内给予物管费、卫生费、治安费等减免补贴;
降低创业准入门槛,允许毕业2年内大学生“零首付”注册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各类创业者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人自行提供担保到邮政储蓄银行、徽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采取“你贷款、我贴息”的办法,市财政给予贴息;允许非正规就业组织3年内免于办理工商登记,允许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合肥创业的,免收劳动人事代理等费用,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大力推进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创业模拟、创业实训等“五位一体”阶梯式创业培训模式;对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创业实体,3年内给予房租减半补贴,1年内给予水电费减半补贴,3年内给予物管费、卫生费、治安费等减免补贴;
二是出台劳务型服务公司政策。
组织成立40家街道劳务型服务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把辖区内有就业意向、有就业能力但尚未就业的“4050”人员全部组织起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实施托底安置。劳务型服务公司每吸纳1名“4050”人员,市财政除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外,还按照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的2/3(700元/人月)给予岗位补贴,同时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出台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政策。
从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展职业教育、强化技能培训、开展劳务协作、放宽户籍限制、改善用工环境、加大资金扶持等18个方面强化企业用工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用工荒”和结构性缺工问题。创新性提出免费招聘会补贴和毕业生在肥就业补贴两项政策,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为本地企业开展免费招聘会的,按照招聘用工规模,给予场地费、交通费补贴,对各类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肥就业并达到相关条件要求的,根据实际在肥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
从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展职业教育、强化技能培训、开展劳务协作、放宽户籍限制、改善用工环境、加大资金扶持等18个方面强化企业用工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用工荒”和结构性缺工问题。创新性提出免费招聘会补贴和毕业生在肥就业补贴两项政策,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为本地企业开展免费招聘会的,按照招聘用工规模,给予场地费、交通费补贴,对各类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肥就业并达到相关条件要求的,根据实际在肥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是出台创业培训后续扶持政策。
鼓励各级创业服务指导机构、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办公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对参加创业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合格学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后续服务,学员经后续扶持并在1年内成功创业的,根据成功创业人数,市财政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后续服务补贴。
五是出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进一步扩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范围,推进全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按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额度,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进一步扩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范围,推进全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按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额度,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