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双一流”“双特色”“双高计划”等建设,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提质增效,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24号)文件精神,学院启动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一)11月20日(周四)各单位向教务部汇总本单位2025年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选题。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定位、课程体系建设、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需要,结合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研究重点等而确定申报选题范围。
(二)11月24日(周一)前,各单位向教务部汇总提交本单位教师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稿定稿(完成稿),不接受教师单独提交材料,逾期未交或未能定稿,视为主动放弃。在项目申报时,请各教学单位和项目申报人要明确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做到重申报、更重建设。
(三)11月25日(周二)至12月5日(周五),教务部负责完成各项申报项目的评审、公示、平台上传和报送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为确保202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教学单位应将此项工作列为近期重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报工作落到实处。
2.精准传达,全面覆盖。须及时、准确地将所有申报文件、指南及其具体要求传达至每一位相关教师,并组织必要的解读与培训,杜绝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疏漏。
3.强化组织,提质增效。应充分调动教师的申报积极性,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同时,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多轮审核与指导,严把质量关,力求申报项目在立意、内容和规范性上均有显著提升。
(二)请各单位依照《附件2: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并依据《附件7: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命名申报文件,确保符合规范。
(三)原则上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不安排质量工程项目,特殊专业除外。
(四)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近3年有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教务部
2025年11月18日